何氏律師事務所

HO & ASSOCIATES

僱員傷亡補償金額 判傷百分比計算

工傷律師團隊 免費諮詢評估 保障僱員權益

WhatsApp查詢

工傷律師・免費諮詢

僱員工傷索償訴訟法律原則

根據法例,只要僱員是為了僱主的行業或業務的目的,並在與該行業或業務有關下作出該作為,該名僱員所遭遇的意外,便須當作是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的意外,並可因工傷意外索取賠償。

意外傷亡列作工傷的情況

  1. 僱員正在以乘客身份乘坐由僱主運作或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途中;
  2. 僱員因工作關係,正在駕駛或操作由僱主安排或提供的交通工具,往返其居所及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
  3. 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僱員在他/她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或
  4. 僱員在僱主的許可下,為了其受僱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

交通意外 工傷案例

意外年份:2016年

貨櫃車司機開工期間,在公路由於另一車輛突然在扭軚切線而被撞,由於煞車衝力太大,導致雙膝向前衝撞,腰部扭傷。

區域法院於2019年就人身傷亡判決原告人被賠償港幣約$280,000(這宗意外原告人須扣減之前僱員補償約港幣$820,000)

深入了解賠償項目計算方法

喪失工作能力補償計算方

對於「永久地完全喪失」或者係「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是不同的計算方式

按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每月收入來計算:

如何計算判傷金額

  • 40歲以下 – 96個月的收入
  • 40歲至56歲以下 – 72個月的收入
  • 56歲或以上 – 48個月的收入

最高收入限額補償金額:

  • 於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高限額為$28,360。
  • 由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高限額為$26,070。

最低補償金額:

  • 於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低補償金額為$464,360。
  • 由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低補償金額為$426,880。
  • 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視乎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按比例計算:

判傷百分比計算方式

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x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份率

    交通 工傷 疏忽 免費諮詢評估

    計算賠償項目

    僱員傷亡補償金額的最低及最高限額

    疏忽賠償一般來說比僱員補償條例作出的賠償金額高,但通常要在法院提出訴訟,因此往往要律師大律師協助。

    循普通法追討的損害賠償是按不同類別計算的。法院會考慮過往涉及類似受傷及後遺症的案例所判給的賠償金額,同時亦會把通脹因素計算在內。

    根據勞工處資料:

    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

    • 於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5,600
    • 於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0,530

    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

    • 於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73,610
    • 於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40,200
    • 於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而死亡的人士,僱主發還已故僱員的殯殮費和醫護費的費用上限為$87,330

    僱員就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可獲的最低補償金額:

    • 於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537,780
    • 於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99,840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若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可超過12個月。

    交通、工傷及疏忽意外案件支援

    意外責任分析 賠償項目 立即深入了解

    何思敏律師

    2008 年起於香港高等法院執業,專注訴訟及爭議解決、人身傷害及工傷賠償、醫療失誤、勞工法、刑事及離婚訴訟,為客戶提供務實而具策略性的法律方案。(專業資格)

    楊俊律師

    顧問律師,為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專注與內地相關的跨境法律事務、商業及公司法、民事訴訟及仲裁,協助客戶處理跨境投資及商業爭議。(專業資格)

    陳彩玲律師

    顧問律師,2001 年起於香港執業,專注婚姻及家庭訴訟、人身傷害及工傷賠償、民事訴訟、遺囑及遺產認證及刑事訴訟,為客戶提供細心及實際的法律支援。(專業資格)

    梁建森律師

    專注人身傷亡及僱員賠償、訴訟及調解爭議、刑事訴訟及遺囑與遺產認證,兼具商業及法律背景,為客戶提供全面法律建議。(專業資格)

    李丹丹律師

    2017 年起於香港執業,專注人身傷亡及僱員賠償訴訟,以及一般訴訟及調解爭議,為受傷人士提供專業而貼地的法律建議。(專業資格)

    鄧婉蔚律師

    資深顧問律師,自 2011 年起於香港執業,專注訴訟及爭議解決、保險訴訟、人身傷害及僱傭法例爭議,並處理各類商業糾紛,為客戶提供全面而審慎的法律意見。(專業資格)

    馮穎欣律師

    顧問律師,英國皇家特許仲裁員協會准會員,曾任香港警務處及香港賽馬會督察,專注民事及刑事訴訟、仲裁、遺囑與遺產認證及與內地相關的跨境法律事務。(專業資格)

    馮婷律師

    專注人身傷害訴訟及工傷賠償案件,協助交通意外及工業意外受害人整理證據、計算損失及與保險公司談判,爭取合理賠償。(專業資格)

    譚思揚律師

    2008 年起執業,專注人身傷亡及僱員補償案件,具備經濟及金融學背景,善於就損失項目及賠償金額作出精細分析。(專業資格)

    蔡正烽律師

    資深顧問律師,2006 年起執業,專注訴訟及爭議解決、人身傷害訴訟、工傷賠償及離婚訴訟,具備豐富出庭及談判經驗。(專業資格)